法院的诉讼记录能不能消除掉呢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法院的诉讼记录能不能消除掉呢的问题,以及和案底多少年可以消除对当事人有啥影响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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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记录在法院多久就查询不到了
民事诉讼记录的消除时间没有明确统一规定,一般判决生效后30年内可能被查询到。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记录会在诉讼结束后较长时间保密,之后归档保存,保管期限为30年。在保密期间,未经当事人同意,记录不得被查阅或公开;保密期结束后,记录留作历史资料。不过,不同地区司法系统对记录保存和处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在一些地区,经过5年或7年,未被再次提起的起诉记录可能会被系统自动清理或标注为已失效,但在特定司法查询场景下仍可能被检索到。此外,若满足当事人申请销毁并经审判机关批准、已过销毁时效、已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况,诉讼记录可以销毁。
二、法院已经受理的诉讼,能补交资料吗
1、一般来说,法院受理后会向双方当事人下发法院传票和开庭时间,通常是收到传票的20天左右,传票上写有的。
2、评残结果出来是你的朋友是否要增加诉讼请求和赔偿金额?这是可以增加的,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即可。
3、至于这块赔偿是由谁支付,要看你朋友是否购买了相关的险种,如果没有购买,则由肇事方来支付这块赔偿费用。
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在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四、民事诉讼网上审核通过后多久,法院会联系原告呢谢谢解答!
1、审核通过后立案庭会通知原告缴费,然后转到审判业务庭,承办法官会联系通知开庭日期和具体需要准备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在十天到一个月内。
2、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收当事人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当事人的材料齐全,法院将与当事人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民事诉讼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当事人。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被告,被告拿到诉讼材料十五日内答辩,不提供书面答辩不影响开庭。简易程序开庭时间在送达十五日以后,普通程序会通知三十天以后开庭,因为要留出超过三十天的举证期限。开庭后如果查明事实,调解不成会判决,正常情况简易程序从立案起三个月以内出判决结果,普通程序是六个月以内。当然不包括鉴定等特殊情况批准延长的时间。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二十九、将第一百一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五、案底多少年可以消除对当事人有啥影响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案底”是没有办法消除的。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属于口语。一般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行政案件中,属于违法记录。在刑事案件中,属于犯罪记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刑事案件的档案会长期保存,治安案件的档案属于短期保存。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相关资料估计到N年后都可以查到。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各类案卷的保管期限列表如下:刑事侦查案卷:特大、重大案件,永久;一般的,长期。治安处罚案卷,短期。
一、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的,就没有案底
只要公安机关经手过的案件,都会有相关记录存档备查的,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手段,不能说明有犯罪记录。只有被法院判过刑的,才算有犯罪记录。
《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刑事: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二、违法犯罪记录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查的。
有的朋友一时犯错,被行政拘留过或者判过刑,就像眉头贴上了一个黑标签,永远也揭不掉,压抑啊!政府让我们改过自新,为何制度非要给我们插上个黑标签?这个管控需要,谁让我们犯错了。对于犯罪记录,大家可以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一些判决、裁定书,不是全部,这也是根据法律制度设计的,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公开审判。对于一般违法记录,除本人需要去申请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律师、司法机关办案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外,其它人是查询不到的。如失足女嫁人后害怕丈夫查到卖淫记录、男人害怕老婆查到嫖娼记录等。这些就不要担心了,只要自己不再违法犯罪,别人是没有办法去查询的。
为有利于少年犯改过自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免除报告制度、档案封存制度,在入伍、就业时不受刑事污点影响。
《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四、案底会对当事人有什么影响?
刑事污点对当事人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很难具体讲清。一般生活是不受影响的,如买房子、坐飞机等,但本人不能再从事一些社会上比较光彩的职业,如公务员、律师、教师等等。父辈们有犯罪记录,只要孩子没有不当言行的,一般是不影响参军、考大学的,但对于一些社会敏感岗位还是受影响的。如某县招聘协警,就明文规定一些不能报考的情形:配偶、直系亲属或者三代旁系亲属有被判处死刑的、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犯罪……。因亲属犯罪,影响政审的情况大多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软指标”,全由政审人员适时掌握。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违法犯罪记录,不管是否影响到自己、孩子,那些污点是挥不去抹不掉的,是心里永远的痛!在此奉劝朋友们,学法懂法依法行事,珍惜人生荣誉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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