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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怎么消除案底 消除记录

分类丽水联系信修修时间2026-02-25 18:50:04发布admin浏览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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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法院公告怎么消除案底 消除记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闯红灯记录会永久在案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法院公告怎么消除案底 消除记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目录

  1. 骂人到什么程度会立案民法典
  2. 闯红灯记录会永久在案吗

一、骂人到什么程度会立案民法典

骂人到什么程度会立案民法典,生活在法制国家下,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都要做到的,需要依靠法律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轻易的触碰法律,一旦触犯法律就要承担其相应的后果。以下分享骂人到什么程度会立案民法典?

骂人到以下程度其涉嫌成立寻恤滋事罪,公安机关一般会予以立案:

1、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持凶器辱骂、恐吓或者追逐他人的;

3、辱骂的是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辱骂他人导致特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要看是涉及治安处罚还是涉及刑事处罚,如果是治安是不会留案底的。

辱骂他人可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骂的内容属于虚构,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也可能构成诽谤罪或者侮辱罪,可以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可能会被拘留。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如果骂的内容属于虚构,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能构成诽谤或者侮辱,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十二、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辱骂他人可能构成侮辱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等)

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等,才构成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中规定了名誉权,侮辱他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造成不良的影响的,是有可能承当刑事责任的或者是民事责任的,辱骂他人的被受害人起诉的一般是要进行赔偿,并且还要被罚款,刑拘与否得看具体的实际情况。

一、保持冷静和淡定,不要轻易就被激怒

面对他人的羞辱,在不翻脸的基础上,要想高情商的巧妙回击,前提就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轻易就被激怒。要知道,你越是冷静和淡定,就越容易想出最好的回话技巧,而且,面对你的冷静和淡定,对方就容易着急,就容易自乱阵脚,这也是有利于你回击的。

具体而言,被人言语羞辱时,不管你内心多么生气,外表都要尽量面不改色,冷静地看着对方,先不用具体的回击技巧,而是先用攻心话术予以回击,在气势上抢占上风,比如,你可以这样说:“别动怒呀,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能好好说吗?

气大伤身,你可以注意身体啊。”这样的回话,不是直接言语回击,但很显高情商,这样一说,你在姿态上,首先就高过对方了,接下来看对方的回应,再具体应对,效果就会好很多。

二、以退为进,先赞同对方,然后再回击

比如,大科学家赫胥黎为了维护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对手有过一场辩论,当时,对手羞辱他是达尔文的走狗,赫胥黎就是先承认再回击,“是呀,你说的对。可那些盗贼、罪犯,怕的不就是凶猛的猎犬吗。”赫胥黎这种回击方式就是情商很高的,巧妙地揭露反对进化论者的如盗贼、罪犯一般的可憎面目,让对手无言以驳,自取其辱。

再比如,“你有病吧”,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语言羞辱,对此你就可以这样回击,“是呀,我是有病呀,你有药吗?我见你之前挺好的呀,为啥见你之后,就有病了,是你传染我的吗?”

有时候,别人的言语羞辱,无情而凌厉,很难直接反驳,这时候,也不必翻脸。你可以采用以退为进的回话技巧,也就是先顺着对方的意思,承认对方的话,然后再用对方话的破绽和漏洞来回击,也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其自取其辱。

三、回击的时候,语速要快,语气要硬

面对别人的言语羞辱,如果你能保持冷静,一般都是能找到回击方法的。这时,不开口回击则已,一旦开口回击,就要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怼回去,牢牢掌握主动权,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而要达到这种回击效果,那你的语速就不能太慢,要尽量快一点,否则没等你说完,别人可能又见缝插针反击你了。

当然,回击的时候,光是语速快也不行,语气还要硬,把回击的话说得斩钉截铁,如果是软绵绵的讲道理,那是很难让对方感受到压迫力的,再有道理,也不一定能说服对方。

总之,面对他人的羞辱,你说话要有高情商,要掌握回话的技术,还要有精准的表达力。

二、闯红灯记录会永久在案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2、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案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1、红灯的标准在交警队是三次成像的意思就是红灯时车牌部分越过标志线是一张照片车行驶过中间交警的站台一张车越过对面标志线一张这三张一起成像才算闯红灯。闯红灯新规车辆在停车线以内,再通过停车线,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

2、还有就是交通部门也会通过视频监控来确定车辆是否有闯红灯嫌疑。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闯过停止线后,能刹停车子哪怕已经过了线都不会罚当事人闯红灯。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往前开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属越线停车,根据交通法规定是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扣分2分但不是闯红灯处理;

3、交警提示,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就立即停住,不要再动,如果倒车,非常容易和后车或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另外,探头是拍摄移动违法,本来停止不动不会挨罚,因为过大距离的移动反而会被拍。

综上所述,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关于法院公告怎么消除案底 消除记录,闯红灯记录会永久在案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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