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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 清除内容

分类海盐联系信修修时间2026-02-03 21:10:02发布admin浏览42
导读: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 清除内容,以及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本文目录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关于案件移送制度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如何深化……...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 清除内容,以及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案件消除制度有哪些 清除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目录

  1. 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
  2. 关于案件移送制度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3. 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
  4. 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9〕81号)

一、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

1、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由于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快捷,范围广,一旦一些危言耸听的谣言形成了一定规模,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引起广大网民的慌乱,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扰乱人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人们经常是为了一个虚假的谣言而表现种种不适当的行为,尤其是面对有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谣传,人们就更加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判断力,从而从内心深处觉得这就是真的,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弄的人心惶惶。

3、破坏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近年来,各地经济都在飞速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也正如火如荼,建设征地和拆除违法建筑也是政府工作中遇到的一件大难事。

1、加强主流文化建设。网络谣言是一种文化现象,其本质是腐朽的、低级的、破坏性的文化,而不是健康的、大众的、良性的文化。

2、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时发布政府及公共事务、突发事件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当前,各地各部门在加强网站建设上动作很大,但是在维护网站上跟进不平衡。

3、完善公民网络行为法律制度。网络的虚拟性及相关法律创立的滞后性,刺激了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的侥幸心理。

二、关于案件移送制度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案件移送制度说法是正确的如下:

1、案件移送指的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互相之间进行案件移送

2、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司法机关可以退回

3、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4、行政机关需要移送的案件是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

三、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2、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

3、(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

4、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5、(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

6、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7、(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8、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9、(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10、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四、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9〕81号)

1、《关于进一步做好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0〕81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94号

3、《关于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的通知》保监产险〔2010〕657号

4、《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9〕111号

5、《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保监发〔2009〕90号

6、《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厅发〔2009〕62号

7、《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9〕69号

8、《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函〔2009〕91号

9、《关于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保监发〔2008〕80号

10、《关于做好机动车商业三责险费率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08〕3号

11、《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2号

12、《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3、《关于推荐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少数民族语言条款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806号

14、《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52号

15、《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45号

16、《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55号

17、《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

18、《关于开展对车险网上销售业务自查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496号

19、《关于加强对2008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06〕1212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6〕107号

21、《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责任准备金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2、《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0号

23、《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6〕34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9号

25、《关于调整机动车三者险费率管理权限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4〕111号

26、《关于调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条款费率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04〕44号

27、《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4〕39号

28、《关于做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4〕20号

29、算了,太多了,你自己去保监会网站上找吧。

30、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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